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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在全省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
分类:
行业动态
作者:
2016/07/15 17:16
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
鄂国爆函〔2016〕107号
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在全省
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
各市(州)民爆行业主管部门,各民爆销售企业:
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,进一步推进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,我办拟对全省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和方式
(一)从即日起至6月10日,各市(州)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民爆销售企业的安全检查;
(二)6月13日至17日,由我办带队,对部分重点地区、重点民爆销售企业进行抽查。
二、重点检查内容
(一)对2015年以来各类安全督查、检查、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“回头看”,核查问题、隐患整改、落实情况;
(二)对照国家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,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,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;
(三)针对销售企业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,重点检查以下方面:
1.安全监督检查制度、仓库管理制度、安全保卫制度及执行情况;
2.视频监控、防雷、消防(消防栓、消防水池)等安全设施完好情况;
3.库区总体安全条件及库房堆码情况;
4.销售备案管理情况;
5.出入库台账登记情况;
6.隐患排查治理“两化”体系建设情况;
7.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开展情况。
《2016年湖北省民爆销售企业检查表》附后。(可从湖北民爆网之行业协会栏目下载)
三、要求
(一)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安全检查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对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做到违法违规必纠、必罚,安全隐患必治、必消;
(二)各企业要认真对待检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,全面彻底地整治安全隐患,确保经营安全;
(三)检查完成后,请各市(州)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写出检查情况小结,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、企业整改情况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连同检查表于6月16日前报我办民爆处(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);我办将在6月下旬的行业工作会上进行通报。
联系人:朱 炯
联系电话:027-87279832,13135678627
邮箱:1848632232@qq.com
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
2016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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